沈阳晚报、沈报融媒讯(记者王晓婷)9月1日起,沈阳市将施行修订后的防御雷电灾害条例。按要求,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监测、预报预警,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装置,每一年应该检测一次,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。
据了解,三类场所或设施应当按国标安装防雷装置: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、储存场所或者设施;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、电力、广播电视、通信设施,以及易遭受雷击的其他重要公共设施;国家规定的一、二、三类防雷建筑物、构筑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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